******有限公司蓝帆新能源材料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3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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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蓝帆新能源材料实验室项目 |
建设地点 | ******街道水泥专用通道以南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英德市英城镇水泥专用通道以南,长岭公路东侧的英城五金工业园区内,设置有电镀车间、电泳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化学品仓库等公辅设施,现有项目年生产镀锌钢板14万件,年加工电泳花门20万件。建设单位拟在现有电泳车间内新增蓝帆新能源材料实验室(以下简称“本项目”),实验室建筑面积约248平方米,进行超薄电解铜箔研发测试,年试验600kg电解超薄铜箔样品,年试验次数50次。本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现有员工84人,实行1班制,8小时/班,电解5h,测试3h,年工作50日。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居民。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仅对内部进行装修,装修期主要存在有机废气及噪声等不良影响,通过“选择环保产品、装饰材料;采用先进工艺技术;休息时段禁用高频噪声器械;施工期间强化室内通风;及时清理装修边角废料,分类收集并卖给回收单位;从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施工队伍管理”等环保防治措施,可将施工期环境污染程度降到最低。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本项目运营期实验中产生的硫酸雾经收集后通过酸雾处理塔处理后引至15米高的da009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厂界无组织硫酸雾通过加强通风后排放。硫酸雾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较严者;厂界无组织硫酸雾经处理后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本项目运营期碱喷淋塔废水、实验清洗废水以及磨锟用水经分类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硫酸铜溶液配制用水和防氧化溶液配制用水均在实验过程中全部消耗,无废水外排;纯水制备浓水因生产线前处理工序电解除油、超声波除油第一道水洗要求不高,作为浓水进行回用。项目废水均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三)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各类实验设备,噪声源强为60~75db(a),通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东、南、西、北边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四)本建项目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单位回收或处理处置;清洗废水、磨锟废水、废过棉芯以及废液经分类收集后放置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具体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五)本建项目在已建成的厂房内进行建设,实验室场地内地面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对土壤、地下水环境不产生影响。项目危废暂存间设于车间内部专门的贮存场所,且做好防风挡雨、防渗漏等措施,因此可防止污染物泄露下渗到土壤和地下水。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既不会新增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排放,也不会排放vocs。同时,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不自行处理排放。因此,该项目的废水、废气以及固废均无需设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