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城乡生活垃******居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废弃食用油脂统一收运处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名称定义
本公告所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餐饮业经营者、食品加工单位、食堂供餐等单位,在食品经营加工服务中单独产生并收集的油脂或油水混合物,包括:煎炸废油、火锅废油,在排水管道、检查井和隔油池设施中捞取的油水混合物。
二、收运范围
本公告所规范的收运区域为垫江县行政管辖范围内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
三、规范收运处置
根据垫江县废弃食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峰公司)。本县行政区域内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废弃食用油脂统一交由东鸿公司统一收运至三峰公司规范处置。
四、告知事项
各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不得将废弃食用油脂交由除东鸿公司以外的企业和个人收运;严禁将废弃食用油脂向污水和雨水管网、河道等公共区域偷倒乱排;不得以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得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置的废弃食用油脂喂养禽畜;不得将废弃食用油脂二次利用、生产食用油及其它用途或者销售。
五、其他事项
除东鸿公司以外的企业和个人在我县从事废弃食用油脂收运服务的均为违法行为,所安装设备于2025年3月31日前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设备所有权,所聘用人员由经营者自行安排,妥善安置。
六、处罚规定
对违反废弃食用油脂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相关规定,以及造成占道、环境污染情况的,县城管执法支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重庆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对阻挠、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移交给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七、******管理局)负责解释。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的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
******委员会
(******管理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