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乡2025年蚕桑种植业基地项目施工招标
第01号补遗书
各投标人:
现发布《清平乡2025年蚕桑种植业基地项目施工招标第01号补遗书》,请各投标人知悉:
1、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信誉要求:3.6.1修改为“投标人“近二年”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省内企业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省外企业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
2、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6.1”修改为:“投标人“近二年”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省内企业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省外企业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
本补遗书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做变更。
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的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所作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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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