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某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采购,诚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请见下文,现将本项目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VGBRSD-F1001
项目名称:某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650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要求 |
数量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书 |
1项 |
某部 |
2年 |
本项目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2024年3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
(3)提供2024年3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2024年3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 7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3号优信商务中心二号楼10层办公02、03号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3号优信商务中心二号楼10层办公02、0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将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邮寄,或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报名资料通过后,************银行清远城南支行;账号:************6】,即可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注:①如转账/汇款支付标书款,只接受对公转账;
②请供应商自行登******《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部
地址:某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3号优信商务中心二号楼10层办公02、0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
本公告发布媒体:军队采购网(网址:******)